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

關於『死亡』的聖經章節


關於『死亡』的聖經章節

因着下次聚會的原故,我找了一些我以為是關於『死亡』的聖經章節:

創世紀 (2:15-17)

15.      上主天主將人安置在伊甸的樂園內,叫他耕種,看守樂園。

16.      上主天主給人下令說:「樂園中各樹上的果子,你都可吃,

17.      只有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

羅馬人書 (6:3-10)

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

4.          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祂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5.          如果我們藉著同祂相似的死亡,已與祂結合,也要藉著同祂相似的復活與祂結合,

6.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與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屬罪惡的自我消逝,好叫我們不再作罪惡的奴隸,

7.          因為已死的人,便脫離了罪惡。

8.          所以,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相信也要祂同生,

9.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亡; 死亡不再統治祂了,

10.      因為祂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祂活,是活於天主。

路加福音 (9:59-60)

59.      耶穌又對另一人說:「你跟隨我吧!」那人卻說:「主,請許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

60.      耶穌給他說:「任憑死人去埋葬自己的死人吧! 至於你,你要去宣揚天主的國。」

若望福音 (8:51)

51.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誰如果遵行我的話, 永遠見不到死亡。」

若望福音 (12:24-25)

24.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一粒麥子如果不落在地裏死了,仍只是一粒;如果死了,才結出許多子粒來。

25.  愛惜自己性命的,必要喪失性命;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於永生。

格林多後書 (4:18)

18.      因為我們並不注目那看得見的,而只注目那看不見的;那看得見的,原是暫時的;那看不見的,才是永遠的。

若望默示錄 (21:4)

4.          他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傷,沒有哀號,沒有苦楚,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

訓道篇 (1:2-5; 13-14 )

2.          虛而又虛,訓道者說:虛而又虛,萬事皆虛。

3.          人在太陽下辛勤勞作,為人究有何益﹖

4.          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大地仍然常在。

5.          太陽升起,太陽落下,匆匆趕回原處,從新再升。

13.      我曾專心用智慧考察研究過天下所發生的一切;這實在是天主賜與人類的一項艱辛的工作。

14.      我觀察了在太陽下所發生的一切:看,都是空虛,都是追風。

訓道篇 (2:1-2)

1.          我心下自語:「來,試一試快樂,享受一下福樂! 」看,這也是空虛。

2.          我稱歡笑為「瘋狂」,我對喜樂說:「這有何用﹖」

訓道篇 (3:1-2; 9-15)

1.          事事有時節,天下任何事皆有定時:

2.          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除栽種的亦有時;

9.          工作的人,從勞苦中得了什麼利益﹖

10.      我觀察了天主交予人類所應從事的事務,得知:

11.      天主所行的一切事宜,都很適時,並賜給人認識時事的經歷,但人仍不能明瞭,天主自始至終所做的工作。

12.      於是我明瞭:人類的幸福,只有在此生歡樂享受;

13.      但人人有吃有喝,享受自己一切勞苦之所得,也是天主的恩賜。

14.      我知道:凡天主所行的事,永恒不變,無一可增,無一可減。天主這樣作,是為叫人敬畏他。

15.      現今所有的,早已有過;將來所有的,先前已有過;因為天主必追尋已往的事。

 25/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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