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神在我內

神在我內

這是近來想得較多的一個課題。

聖經說人是按神的肖像而造,明顯地人應有神性。所以從理性和教會訓導上說,神應在我內。

在經驗上我亦體會到自己有向善的心、有渴求永恒、追尋真理的欲望、也願意付出愛。我以為這些都是一些神性的特質。因此,我也體驗到神在我內。

然而,是否因為人沒有真正的好好去認識自己,所以不知道自己原有的神性、本質上的內在價值,反而用了一些代替品去『証明』自己的價值、自己的自尊心。於是人要透過外在的途徑,這可能是愛情、別人的肯定、工作成就、甚至是宗教上的『神』,迂迴地去確認自己的價值。但我相這過程可能會很痛苦,又或是有些人會走錯了路。

有時會想,教會可能不需要重複地只強調人的罪性。因為這可能會令很多人辛苦。

當然,我也認為當神在我內之時,神亦在我之外。神是我、而神亦不是我;神在他人之內時、神亦在他人之外。人既有神性、亦有罪性。

智慧只是在確切認識自己的本質之後,懂得如何與真正的自己相處而己。


6/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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