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廣論筆記 -- 說法軌理

廣論筆記 -- 說法軌理

說法軌理分成四個部份,包括 a) 講解二十種關於說法的利益;b) 對法師和法應起敬重之心;c )應以何種意樂和心態說法; d) 討論那個時候應該向誰說法及那個時候不應該說法。其中第四點說到戒經上提及「未請不應說」的觀點引來自己較多的思考。

所謂「未請不應說」,是指若然求法者沒有誠心誠意的請求,說法者不應傳授佛法。此外,說法者應先肯定求法者有相當的根器可以充份理解佛法,才可以真的講授。日常法師在講解中亦提及幾個故事,談到說法者如何透過一些試探與考驗,在肯定求法者的真心誠意後,才去傳授佛法。這樣的描述可能與我們日常生活中關於講授佛法的情境與要求有一定的出入。事實上,若要以此等的高度要求去選取學法者,可供說法的對象應該是非常少數,我想這會否只是 "selected few"

這會引伸幾個問題。第一,若然選擇聽法者之要求已經這麼高,更遑論對說法者的期望了。那麼這部份的討論是否對自己沒有太大的關係?我想像不到自己如何可以到達這種境界。第二,若然說法軌理的理路是繋於如此的高度和 selected few ,那麼同等高度是否亦應用於聽聞軌理?所有的相關討論,是否都只是對於那些極少數和具備慧根的人所談及的要求,而非適用於普羅的眾生?

後來聽 Iris 等人說,廣論編造時的對象亦為僧侶而非平民大眾,這個說法亦不無道理。果若如此,我們也許應該用另一種的角度去學習這部份有關道前基礎的討論。

此外,關於說法,我時常都有一個簡單、但我以為是重要的問題:我如何可以知道和肯定我所說的是真正的法?若要以醫者想、藥品想的態度去說法,我應該絶對肯定這法的一切真實性和絕對好處。然而我常問自己所謂學習得到的法與道,都會否只是瞎子摸象?法與道皆甚深廣,自己很多時候都需要不同生活體驗的反省和不斷學習才可略懂皮毛;此外,選取適當的語言以作溝通和學習也是一大學問。因此很多時我只可以和別人分享一時三刻的所學所感,這不是謙虛,反倒是真正的事實。若然要以一種絕對權威的態度出現,我的內心時常都會湧現一種說不出的抗拒感覺。其實自己算老幾?

在這問題上,即使有已開悟的老師作教導,我又怎可以肯定我真正的了解和認識老師所傳授的法呢?這些都是亙古的問題,君不見一直以來大家都存在著不同的爭論究竟耶穌的真正教導為何?誰又可以肯定自己掌握真理?老子說:「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

要說法,若要認真地去做,可能實在不是一件想當然的容易事情


3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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