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筆記 -- 聽聞軌理
聽聞軌理又分成三個部份:要先思考學習佛法的好處、要敬重說法的法師、要採取何種態度去聽聞佛法。簡單的說,這是要求學法者要先清浄自己的心才可以有效地學佛,否則會是徒勞無功。在這部份,較多令人反省的是在討論學習態度方面時,所談及的「斷器三過」和「依六種想」。
所謂斷器三過,是指覆器、污器和漏器。依六種想則指病者想、醫者想、藥品想、療病想、善士想和久住想。其中的概念是差不多要全面的否定自己,將自己看成患有重病的人,於是要全心全意的學法以醫治自己。若然還有丁點兒的倚賴自我,便會形成所謂污器、覆器、漏器,因而不可能學習到真正的法。這某程度上令我想起基督教會所談及的原罪,唯有我們捨棄自我,全心全意的跟隨神,人才可以得救。兩者是否有類似的教導?
我在課堂上討論時說,這好比要在自己的眼睛上縛上黑布,然後全心信賴帶領你的人,不要產生任何懷疑,要完完全全的放下一切的自己。這其實不容易做到,但廣論說這是在聞法時最起碼而應有的學習態度。我相信這是說易行難。
這裏應包含了對人性的基本假設,即人基本上是受著貪、瞋、痴、慢等「原罪」所毒害,故若然人不在開始時覺察到自己的情況,並痛心悔改,真正的實行出來,則一切的所謂「學習」皆於事無補。這是一針見血的要求,沒有絲毫的回轉餘地!並在最基礎的起步點時清楚說明。
我所認識的佛教其實亦十分著重這個觀點,人時常為著自己的幸福而起了執著,繼而無明,分不清事實的本質和自己在心裏構造出來情況的分別,不明白何謂如如的實況,我執繼而生起,並轉化成不同的情緒,容易使人活在痛苦與無明之中而亳不自知。要學習的是要以清明的心觀察自己的情緒與我執是如何的升起與產生,並真正了解事情的本質與實相。
對於人要完全放棄自我去學習,我曾提出一個疑問。我以為人的本質是善與惡的揉合,惡中包含善,而善中亦包含惡。但依病者想是要將自己全部的否定,這對於自己的生活體驗來說有一定的出入。且看將來會否對這點疑問有進一步的理解與體會。
日常法師在講解中不斷強調佛法著重實踐,重複指出空有學習而沒有在日常生活中確切的做出來,其實是沒有真正的學習!這又是另一種的要求與挑戰,在書本上學習時可以頭頭是道,實踐出來才見真章,這樣才可確切知道當中的困難和真正的自我是怎樣的一回事。從另一角度看,這種要求其實有一定的道理,因為唯有在實踐中才真正可以相應到究竟所學習得到的法是否有用、真正的自我究竟事實為何?這未嘗不是一種具體的好處。又令我想起鄧小平所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否很多真實的教導都會互相呼應?
3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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