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學佛是為了自己的益處?

學佛是為了自己的益處?

昨夜的廣論班,自己提出了這樣的一個傻問題:為什麼法師在談及做善行和學佛的好處時,總是會容易強調這些行為可以幫助自己離苦得樂,為自己的來生和未來積福?這是不是過於將重點放在「自己」的好處身上?其實行善學法本身已是好事,何須要強調可以為自己帶來好處?況且佛教不是要教人學習「無我」和將自我放低嗎?為什麼要常常執著為自己帶來好處?這樣會否有意無意地鼓勵了自我的不斷建立、繼而更難捨棄我執嗎?

愛英的說法是,這只是一種因應我們仍是學習初階,而法師是以較善巧的形式去講說佛法的折衷辦法。佛教最終還是會講無我、去執,而「廣論」後期也會提到。現在只是由於大部份凡夫皆較著重自我,所以在起步階段時法師便以這種較重視自我所能得到的好處的方法去鼓勵大家學習。

我不知道愛英的說法是否完全正確,但我也沒有提出其他意見再討論下去。她提及的是一個學習次第的問題。

後來我想起基督宗教和佛教在學習次第方面的取向和實際的情況。

以我的理解,基督宗教最強調的是愛,核心精神是愛人如己。基督宗教的教訓是人甚至可以完全放低自己去成全他人。耶穌被釘十架,捨棄自己的生命以拯救世人是最好的例子。另一方面,基督宗教也講人的罪性,教會相信人由始至終都肩負著原罪,而罪便是人與神的隔離,人選擇了背棄神而形成了罪的根源。然而,基督宗教深信人可以透過洗禮而獲得重生。在這過程中,人要坦承自己的罪惡,並發願棄絕,與神修好,繼而走上愛主愛人的道路。而由原罪到受洗,要經歷的便是聽道,學習猶太人與神的歷史、以及耶穌的教導。我自己的經驗是,這學習過程中較強調的是神的愛與包容,遠多於要求教徒去省察自身的罪性與邪念。換句話說,從次第的角度看,基督宗教也會講人的罪性,要求人要放下自己去愛人愛神,但重點似乎略有分別。

佛教也認為人在輪迴的過程中不斷受著貪、嗔、痴等三毒所纏身,不易掙脫。如今在廣論班所學習的,就是不斷要求學員反省、檢視自我,承認自己的問題、改變自己的取向。認真學習的話,這是一個痛苦而漫長的過程,很多人不願意面對。但我以為佛教對這點是非常堅持的,會不斷反覆地、重複地要求我們去認真面對自己、改善自己,將問題的焦點緊緊聚焦在自己身上,尤其是在自己的心上。而根據愛英的說法,在最初誘發、推動學佛者改善的動機上,也是以「你將來會得到好處」做出發點。所以我們會不斷聽到這樣的說法:「你將來會有好的果報、你可以離苦得樂;現在要用心學習,行善積福」。這過程中所重視的是透過「自力」去改善自己的情況。

相對來說,基督宗教似乎較重視神的恩典,這是一種「他力」。只要信眾心裏、口裏說願意「信」,人就似乎會很「容易」脫離原罪,輕快好省地踏上「愛主愛人」的路,從此談的已經是放低自己、愛護他人。但這種「愛主愛人」的說法肯定是說易行難,不少時候更可能是自欺欺人。問題是由「信」到「愛」、由「自己」到「他人」中間的自我檢視功夫和自我鍛鍊改進的操練,可能會是過於簡單容易。當不少基督徒在未有足夠的體會和學習時,便會在過程中較容易對自己當初的信仰作出反悔,甚至輕易背離基督宗教,而在生活上陽奉陰違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這當中是學習次第的方法和要求不同所引起的問題嗎?我不知道這是否一個理想的答案。

但也許,這一切都是自己一些很個人的體驗吧,完全作不得準!自己在學習基督宗教時年紀尚輕,很多事都糊裡糊塗;如今長大了些再學佛教,體驗不同也是自然不過的事情了。

但總的來說,若人在學習過程中只是強調自己可能得到的益處,我想這都不是佛教和基督宗教所重視的主要核心。


20-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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